佛山南海通報感染者涉及的48個重點場所或小區
6月8日,佛山市南海區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《關于近期新冠病毒感染者涉及的重點場所或小區的通報》。
通報全文如下:
關于近期新冠病毒感染者涉及的重點場所或小區的通報
5月28日至6月7日24時,南海區累計報告新冠肺炎確診病例9例。目前,所有確診病例均在定點醫院隔離治療。上述確診病例涉及的場所或小區,均已進行嚴格的終末消毒(涉及的有關場所或小區名單附后)。
目前,我區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時期,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,每位市民群眾都不是旁觀者,在此呼吁廣大市民,凡是近期到過中風險區域或者重點場所、接觸過陽性病例及密切接觸者的市民朋友,務必主動向所在社區或者單位報告情況,立即前往就近檢測點檢測核酸,并且需要在3天內完成2次核酸檢測,同時要積極配合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工作。
佛山市南海區新冠病毒肺炎
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
2021年6月8日
提醒:收到南海區疫情防控專線,請務必接聽!
目前,南海區“新冠肺炎疫情”流調員,正在對確診病例的接觸人員開展流調工作,請接到來電的市民務必接聽,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。
不配合流調,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根據國務院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》第五十一條規定,如果有關個人隱瞞行程,拒不配合流調,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、命令,阻礙衛健部門、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為預防、控制傳染病疫情依法采取檢查、隔離治療等措施的行為,公安機關有權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五十條予以罰款至拘留的治安處罰,而性質嚴重,構成妨害公務罪、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,還應依《刑法》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法律責任。